不是詐騙犯,帳戶被警示凍結,該怎麼辦?教你如何解除。

2025-01-05

不是詐騙犯,帳戶被警示凍結,該怎麼辦?教你如何解除

一、依據10年10月5日以警署刑打詐字第1100003972號函頒最新修訂「民眾解除警

        示帳戶申請書」。

二、民眾解除警示帳戶申請書申請解除的內容有:

(一)無罪判決

(二)不起訴

(三)緩起訴

(四)緩刑

(五)判刑執行完畢

(六)保護處分

(七)民眾(含公司法人)因存款帳戶遭盜用或遭誤設警示案件,申請人(代理人)

應檢附有關證明文件親赴戶籍地(公司所在地)之警察分局偵查隊主動接受調查,以釐清誤設原委

(存款帳戶遭盜用:係指存款帳戶在開戶人不知情之情形下,遭他人盜用作為犯罪帳戶使用)。

(八)民眾(含公司法人)因一般商業交易糾紛遭設警示,或帳戶未交付予他人而遭利用。

(九)警示期滿: 依據存款帳戶及其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管理辦法第9條規定,被警 示的帳戶期限是從「通報日」開始計算,滿兩年就會失效(也就是自動解除),但如果司法警察機關認為有必要繼續列為警示的話,可在這段期限內再次通報,以一次和一年為限。

三、申請機關:

親赴管轄警察機關(民眾戶籍地之警察分局偵查隊),請求協助調查及解除相關事宜。

四、解除警示帳戶要花多久時間?

申請解除警示帳戶約三到五天後,會收到申辦單位解除警示公文副本,帳

戶所屬銀行會在一到兩週後收到解除警示公文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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鼎暉聯合法律事務所 陳仁省律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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